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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07-01 20:27:14 浏览: 次
一、业主有权利查物业的帐吗
一、业主有权利查物业的帐吗1、业主没有权利查物业的帐。
企业账目只有国家工商、税务机关或审计部门才能审查,根据相关管理条例,物业公司要对其物业收费及使用情况进行公示。
而业主所能查询的,就是物业公示的这个资料。
如果业主对物业的公抄示资料质疑,可以向业委会提意见。
若绝大多数业主都对物业公司的物业使用情况有异议,可以由业委会聘请专业的审计机构对物业费的收支进行审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易倍体育emc网页版官网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二、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的权利有哪些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如下: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3、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5、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7、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业主有权利查看物业收支明细吗
法律分析:业主有权限查看物业收支明细,因为物业是业主通过物业合同雇佣的管理人员,对其有监督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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